继承公示(杜长世)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6 分享:

 杜长世 20214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杜长世、廖小莉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南京路金鹭名苑1栋1-3-5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8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9881号转移登记为杜长世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