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熊广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31 分享:

熊广富 20213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周余琼、熊广富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池社区莲花小区3栋1-24-7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9.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2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熊广富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