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曲国良)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3 分享:

曲国良202103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曲跃才、颜赛玉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电子路(军队干休所住宅楼)1幢3-3-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1.4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1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19991号、广(房改)国用(2001)第2810号转移登记为曲国良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