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朱明哲、刘忠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3 分享:

朱明哲、刘忠英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C18275号、广国用(2004)字第57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明哲、刘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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