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周姝静)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2 分享:

周姝静 20213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周坤荣、宋桂清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广明公司(120厂)102幢1-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8.1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1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122502352号、广国用(2013)第7618号,转移登记为周姝静、宋桂清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