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9 分享:

编号:202103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

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预城字第20151117001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

510802014002GB00062F00050090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物流园区工贸.家世界51-16-3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