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文艳、张茂生)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分享:


编号:202103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权证城字第C017248/广国用(2004)第3956

文艳、张茂生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10018GB00007F00020014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南鑫大厦B3-4-2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