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颖)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分享:


编号:202103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72100118号、广国用(2016)第4627

何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09010GB00006F00020262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东段北侧东城国际22-26-2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