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蒋浩、蒋波、蒋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分享:

蒋浩、蒋波、蒋莎 2021 3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蒋昌言、李孟光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路北段(政府宿舍)9幢3-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1.4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4757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0409号转移登记为蒋浩34%、蒋波33%、蒋莎33%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