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3(李宗静、李晟荣)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1 分享:

李宗静、李晟荣 20213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龚仁凤、李宗静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育才路黄金局综合楼1幢1-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56.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3.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01)字第0591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3163号,转移登记为李宗静75%、李晟荣25%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