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冉桂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1 分享:

冉桂珍 2021 3 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冉桂珍、芦道福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美俊天下1幢2-6-5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8.1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5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22700998号,广国用2013)3725转移登记为冉桂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