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书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5 分享:

杨书莲 20213  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郑莉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纺织厂宿舍)39栋2-6-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9.5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60404350号,广国用2015)5152号转移登记为杨书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