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邹萌萌、汪广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4 分享:

邹萌萌、汪广平 20213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汪广平、黄生荣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东段市稽征处3幢1-3-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9.6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4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04)字第3780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1418号,转移登记为邹萌萌50%、汪广平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