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4 分享: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8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