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钟曜鲡)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2 分享:

钟曜鲡 20212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钟浩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丽都商场A区1-7-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6.2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4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6692号、广(房改)国用(2008)第0112号,转移登记为钟曜鲡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