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黄万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1 分享:


黄万华 20212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黄万华、刘广萍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市饲料公司)11-5-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8.5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房改)字第(2000)1064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5488转移登记黄万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