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伍文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5 分享:

伍文秀 20212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弟昌、伍文秀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综合市场一期B幢8-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10.3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7.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03)字第0726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8105号,转移登记为伍文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