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王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5 分享:

李王建因保管不善,将川(2016)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2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王建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