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斌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4 分享:

吴斌昌 20212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开秀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2幢1-28-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6.3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吴斌昌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