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3 分享:

王君202102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绍成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西安路西侧王绍成、贾薇住宅楼1-1、2-1、3-1、4-1号,建筑面积381.8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7.4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120300899号、广国用(2009)第6331号转移登记为王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