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远、张术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10 分享:

陈远 2021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陈启何、张术兰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女皇路上西粮库3幢1-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4.0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C字第0965号,广(房改)国用2011)084转移登记为陈远50%、张术兰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