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崇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8 分享:

编号:202101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0397

何崇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11010GB00002F0005000166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109号“宏亨.广府”地下车位1号  等66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