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高敬彩儿4)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7 分享:

高敬彩儿 2021 2 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敬莉、高贵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与广州路转角处原药材公司办公楼1-5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40.6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6)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0696号转移登记为敬莉50%、高敬彩儿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