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高敬彩儿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7 分享:

高敬彩儿 2021 2 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敬莉、高贵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永隆商城二期1层C13号商务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51.8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111600216号,广国用2012)2123转移登记为敬莉50%、高敬彩儿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