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高敬彩儿2)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7 分享:

高敬彩儿2021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高贵友、敬莉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原药材公司1-6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40.6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4807号。转移登记为高敬彩儿、敬莉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高敬彩儿50%、敬莉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