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高敬彩儿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7 分享:

高敬彩儿2021020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敬莉、高贵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永隆商城二期1层C-14A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25.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8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91400806号、广国用(2012)字第2122号转移登记为高敬彩儿、敬莉按份共有,产权比例:各占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