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金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4 分享:

张金萍20210202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金萍、杨世海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168号城北壹号1号楼1-16-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3.8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72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为张金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