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胡佐云)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4 分享:

胡佐云 2021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胡佐云、李联金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副食品公司综合楼1幢3-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2.4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10034号,广国用(2010)1584号转移登记为胡佐云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