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尚文强、陈小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4 分享:

尚文强、陈小燕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36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尚文强、陈小燕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