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王正洪、谷宗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1 分享:


编号:20210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42500439

王正洪谷宗梅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

510802009012GB00003F00030160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绵谷路龙和锦尚3幢1-28-5号

广国用(2014)字第5715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