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孟海鹰、孟紫东、母海龙)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7 分享:

孟海鹰、孟紫东、母海龙202101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母家治、孟丽芳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市委党校宿舍)1幢1-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8.0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3208号、广(房改)国用(2011)第709号转移登记为孟海鹰、孟紫东、母海龙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