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任恩岐)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7 分享:

任恩岐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42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恩岐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