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赵冬)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分享:

编号:2021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38

赵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22002GB00009F00060068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广电中心南侧、市政务中心西侧恒业·东方曼哈顿二期6号楼1-13-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