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杨分书)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分享:

编号:202100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房权证城字第F07950号、广(房改)国用(2001)字第1463号

杨分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03001GB00021F00040015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腰鞍山广元煤矿宿舍8幢1号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