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卢秀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分享:

卢秀英 20211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卢秀英、贯明金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中新商城三区A幢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2.0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9.1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2153号、广国用(2002)字第3209号,转移登记为卢秀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