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敬大伟、敬晓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分享:

 敬大伟、敬晓玲 20211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敬相和、杨元惠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育才路叶少林住宅楼3楼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3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权(98)D172号,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移登记为敬大伟50%、敬晓玲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