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屈秀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5 分享:

编号:2021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他城字第2013102200421

屈秀珍

抵押权

510802011001GB00043F000100054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栖凤路李国军住宅楼2-4-2号等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