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国勤、马云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3 分享:

编号:202008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房预城字第201509280009X

刘国勤、马云平

国有建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02007001GB00003F00040239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屏社区)莲花村366号广元天立学府华庭11-21-5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