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早兴)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2 分享:

陈早兴202101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陈学富、冯淑清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学府路(广元金矿宿舍)14幢2-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8.4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2734号、广国用(2003)字第房改0667号转移登记为陈早兴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