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雷文景、雷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1 分享:

雷文景2021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雷军、伍兴燕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3幢2-24-5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4.7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98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权证。转移登记为雷文景、雷军按份共有。比例为雷文景50%、雷军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