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洪卫、张小琼)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7 分享:


 

 李洪卫、张小琼 2021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应瑞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栖凤社区二组天立凤凰唐城·凤栖台8幢1-27-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6.6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3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4040号,转移登记为李洪卫、张小琼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