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7 分享:


编号:202008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预城字第20160301019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10802005017GB00006F00030106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快乐村广元碧桂园1-1期左岸161-27-4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