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坝支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5 分享:



编号:202008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他证城字第2015020301028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坝支行

抵押权

510802014002GB00035F00010001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广元市联合贸易公司河西仓库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