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白培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30 分享:


 

白培珍 202012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金华、白培珍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栖凤路1号利州区农业局宿舍1幢1-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0.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24454号,广国用2010)字6012号转移登记为白培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