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宋玉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30 分享:

宋玉茹 202012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奇生、宋玉茹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社区105厂22幢2-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1.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9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城证城字第2013111800774号、广国用(2015)2154号,转移登记为宋玉茹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