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秀清、郭淑惠)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8 分享:

王秀清、郭淑惠 202012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秀清、郭召奎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市一机厂宿舍8幢1-2-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3.0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0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5503号、广国用房改(2006)第0350号,转移登记为王秀清、郭淑惠按份共有,共有比例:王秀清75%、郭淑惠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