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兆荣)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4 分享:

张兆荣202012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张兆荣、姬清玲共同共有位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原纺织厂宿舍)40幢1-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3.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F字第05566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383号转移登记为张兆荣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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