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丽红)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8 分享:



张丽红202012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李泰珍、张华图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社区金鹿山庄李泰珍自建房4层住房一套,建筑面积227.6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2.9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C字第08491号、广国用(2002)字第2798号。转移登记为张丽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