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罗春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7 分享:



罗春华202012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杨海涛、罗春华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大西街太平洋商场F幢3-5-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C字第0987号、广国用(2002)字第0613号。转移登记为罗春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