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袁建高)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7 分享:


 

袁建高202012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何玉珍名下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利州东路南侧芸香社区14栋4-4-3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35.5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81平方米;该房系农房拆迁统建还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为袁建高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17日